作者:zhangchunhui 更新时间:2019-11-06 17:52:31 点击次数:
10月30日,由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主办的山东省区域现金处理中心启动会,在银和金融押运有限公司召开。济南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董龙训,青岛中支党委副书记、副行长顾延善,济南分行货币金银处处长肖承发以及山东省各地市中心支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山东省分行及招商银行济南分行、烟台银行等领导出席会议,银和金融押运有限公司于波总经理及相关人员应邀参加会议。
▲ 启动会现场
会议由肖承发处长主持,青岛中支顾延善副行长致辞,济南分行董龙训副行长讲话,肖处长组织学习了总行及分行对于区域现金处理中心工作的安排部署,青岛中支、临沂中支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会后,与会人员现场考察了银和金融押运有限公司硬件设施及区域现金处理中心筹备情况。
▲ 济南分行董龙训副行长讲话,肖承发处长主持会议
会上,青岛中支顾延善副行长在致辞中表示,将在既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山东省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工作的开展。并向与会单位简要介绍了青岛辖区现金处理中心试点经营主体——银和金融押运有限公司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及社会企业提供现金综合服务情况。
▲ 青岛中支顾延善副行长致辞
济南分行董龙训副行长在讲话中强调,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推动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工作,打造有山东特色、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齐鲁样板”。他指出,全面推进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工作,一是要统一思想认识,增强使命担当。二是要认真研究方案、精准发力,提高现金集约化处理水平,形成多方共赢的格局。三是要加强统筹协调,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动。同时提高制度的执行力,防范风险隐患,坚持安全风险底线,确保试点工作圆满成功。董副行长强调,本次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工作,是央行履行货币发行管理职能,商业银行履行社会责任的一次检验,各单位要服务民生社会,为维护山东经济发展、维护区域金融稳定、推动现金业务的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肖承发处长在讲话中详细阐述了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背景、试点的工作目标、原则以及具体内容。他指出,试点过程中,必须坚持市场化原则、因地制宜原则和风险可控原则,试点内容包括实现统一标准的现金一站式集成服务、建设现金流通管理数据平台、提供硬币自循环及小面额货币服务。肖处长谈到试点工作要求时强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坚持自愿原则;三是加强信息数据的备份管理;四是推进代理发行库工作;五是试点行在区域现金处理中心经营主体选择、价格的确定方面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得违反和突破;六是切实做好业务备份工作。要保持业务的连续性;七是要切实解放思想,大胆尝试。后期仍要继续完善、继续提高;八是其他地市要做好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的准备工作。肖处长最后表示,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工作,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以更加务实的作风和拼搏进取的热情,确保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 临沂中支副行长郭元华介绍本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会上,临沂中支副行长郭元华、青岛中支货币金银处处长岳隆庆分别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本市试点工作开展的具体情况,并进行了表态发言。
▲ 青岛中支货币金银处处长岳隆庆介绍本市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最后,银和金融押运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波介绍了公司概况、现金一站式集成服务模式,以及公司软硬件设施、信息化建设、内控管理等情况和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筹备工作。会后,于波总经理陪同与会领导进行了现场考察。
▲ 银和金融押运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波介绍情况
▲ 与会领导实地考察
山东省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试点工作,是在流通现金量下降、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快转型、人民银行现金管理不断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业务外包趋势明显等综合背景下,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部署开展的。作为全国第一批试点单位,济南分行选择青岛市、临沂市启动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在2020年10月结束。通过试点,旨在提升银行业金融机构现金处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形成较完善的、可复制的区域现金处理中心运作模式,为逐步在全省建立市场化、社会化现金处理体系奠定基础。
▲ 与会领导实地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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